杨涛:不应忽视北川官员的灾民身份

10月8日,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就在同一天,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以网易博友勒克儿10月5日全国独家博文《地震暴雨双重“垂直打击”北川首例政府官员自杀身亡》为蓝本,正式发布消息:北川县委农办主任董玉飞10月3日自杀身亡。勒克儿在博文记录到:北川大地震亲历者、幸存者,原禹里乡党委书记、县农业局局长,现北川县委农办主任董玉飞,10月3日自杀身亡。

有关董玉飞的死因,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因为痛失儿子悲痛过渡而自杀;还有人认为,他在禹里乡当党委书记期间,政绩一般,可能是因为修漩坪水库原因,限制了禹里乡发展;坊间比较一致的认为是:北川地震百废待举之时他受命于统辖北川“农口”,130多天后,9·24罕见雷电闪击暴雨给予了他致命一击。然而,不管什么原因,正如勒克儿所说“利刃抹喉是需要巨大勇气的。他拥有这一勇气,一定有一个更巨大的伤痛击碎了这个坚强的羌山汉子所拥有的一切”,因此,他的心理肯定存在巨大创伤,而且这个创伤没有得到及时抚平。

这一刻,又让我回到了“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那些难忘的日日夜夜,大地震不仅摧毁了公路、桥梁和我们的家园,更是给无数人心理带来巨大创伤,物质的摧毁,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能得到恢复,但是心理上的创伤如果不及时干预,那就会伴随个体一生。因此,灾后的重建,不仅是物质意义上的重建,也同样是心理创伤的抚平。“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有资料表明,本次大地震中直接和间接受到心理伤害的群众及救灾人员将不少于50万人,有些人会留下长期的心理问题。因此,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家和有关社会团体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灾民进行心理援助。

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网易、中国心理学会、中科院心理所,组建蓝十字心理援助专家小组开赴灾区实地救援,并在当地建立多个长期运营心理援助站点。中国心理学会也提出了要把灾区心理援助期限推向20年的行动纲领,纲要指出,在目前的抗震救灾阶段,心理学的主要任务将由“心理救援”逐渐转向“心理援助”,灾难发生后的一个月至三、四个月,心理援助工作开始转入中期阶段;并应继续进行至少到灾后二十年,这可视为心理援助的长期阶段。

董玉飞的自杀,让我们有必要重估汶川大地震后心理援助。我们并不是想以这一个个案来否定我们地震后心理援助的努力与成绩,但是,这个个案在大地震后半年多时间发生,给我们重新审视汶川大地震后心理援助行动带来契机。因为,“从唐山大地震、伊朗大地震等无数地震中,世界心理学界总结出一个铁律:地震发生,受灾幸存者焦虑之后是抑郁,严重抑郁的结果是漠视生命。半年之后,将是灾区自杀行为高发时节”,从这个意义上讲,董玉飞的自杀也许不会是个案,会不会有更多的人步董玉飞的后尘,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

重估汶川大地震后心理援助,首先要反思我们的心理援助是否仍然在持续,是否还在坚持。在地震发生之初,人们的惊恐情绪溢于言表,因此,此时的心理援助及时到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表面情绪归于平静,而心理创伤转入心灵深处时,我们是否一如继往还进行心理援助呢?《汶川大地震心理援助二十年行动纲要》能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呢?其次,在对于汶川大地震后心理援助,国家和社会是否投入了相应的物力呢?在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家财政拨了巨资进行灾后重建,因此,灾后的物质重建有资金保障,但是,对于灾民的心理援助在资金和人力上有保障吗?我们对于这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否具有物质和资金上的长期准备呢?

最后,我们是否该对汶川大地震后心理援助的对象也应当有所反思。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我们心理援助的主要对象是那些普通群众和孩子,但是,就连勒克儿这样的在北川连续采访一个多月记者,也属于心理学专家和学者眼里的“心理干预的严重对象”。那么,对于灾区的官员、警察、军人等国家公职人员,也不应当将他们完全按照“特殊钢材”来对待,不给节假日,不给他们心灵舔伤的时间与空间,一味地要求他们全身心进行物质重建,而应当还原他们是灾民本身,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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